安徽:国资委公示可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名单

2026-02-10 15:17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63

导读:根据《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皖国资产权〔2004〕147号)和安徽省国资委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第一批)公告的要求,经过规定程序的选择,安徽国资委日前公示了第一批可被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其中含省内整体资产评估机构19户,省外整体资产评估机构5户,土地、房地产专项评估机构3户。

根据《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皖国资产权〔2004〕147号)和安徽省国资委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第一批)公告的要求,经过规定程序的选择,安徽国资委日前公示了第一批可被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其中含省内整体资产评估机构19户,省外整体资产评估机构5户,土地、房地产专项评估机构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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