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投资入股是否缴纳增值税?

2025-12-20 12:42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3000

导读:俗话说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的股东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时可以以不动产投资形式入股.那么不动产投资入股是否缴纳增值税呢?这个问题很多小伙伴都在官网上问过,所以本网站的小编就在下文整理了一些对此类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开疑惑.

等线不动产投资入股是否缴纳增值税?

2016年5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答指出,企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行为,属于有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行为,需要征收增值税.目前很多地方税务机关都通过答疑明确不动产投资需要缴纳增值税,比如北京、河南、河北、深圳、四川、厦门等.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来看,对企业将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换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行为属于有偿取得"其他经济利益",且被投资企业取得不动产包括接受投资入股形式取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同样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这就意味着投资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应作为销售缴纳增值税,并可计算销项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被投资企业作为抵扣进项税额凭据,接通了增值税"环环征收、层层抵扣"链条,从而说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行为列入了增值税"销售不动产"税目的征税范围.

不动产投资入股是否缴纳增值税?

法人股东以不动产投资入股,要缴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法人以非货币性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另一家企业或成立新企业,意味着,该企业法人用非货币性资产换取了另一家企业的股权.

如果该企业法人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文)特殊重组的条件规定:可以暂缓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以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

如果上述交易不符合特殊重组的条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该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这就意味着用不动产换取股权的交易行为,企业应该视同销售不动产,按照不动产的销售确认转让的损益.

对于现在不动产价值飙升的时代,很多股东都是以不动产入股的,这种形式也不常见了,所以需要学习以不动产入股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还是很有必要的.本文对"不动产投资入股是否缴纳增值税?"问题的解答就到这里了,如果你对本篇文章的内容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欢迎来本网站的交流区与我们在线的专业会计老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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