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税收违法加入黑名单 将受联合惩戒

2026-02-05 10:35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51

导读:原标题: 宁波税收违法惩戒力度加大入"黑名单"将受18项联合惩 作者:董娜 施斌 戴碧芸 记者今天从市国税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告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税收违法黑名单有了新标准。与原规定相比,调整后的黑名单不仅扩大了入单的惩戒范围,也进一步加大了惩戒税收违法行为的力度。 新《办法》施行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不再由各地分层级

原标题:宁波税收违法惩戒力度加大入"黑名单"将受18项联合惩

作者:董娜 施斌 戴碧芸

记者今天从市国税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告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税收违法“黑名单”有了新标准。与原规定相比,调整后的“黑名单”不仅扩大了“入单”的惩戒范围,也进一步加大了惩戒税收违法行为的力度。

新《办法》施行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不再由各地分层级确定,而是执行全国统一标准,体现联合惩戒的公平与公正。《办法》对列入“黑名单”的案件标准也进行了一系列调整。首先,新标准对偷税案件、逃避缴纳欠税案件调低了查补或追缴欠税的额度,对虚开普通发票案件调低了虚开份数或虚开金额。同时,针对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其他发票的案件,新标准不再设定数量或额度限制,只要有上述违法行为,无论数量或额度大小,一律将其列入“黑名单”实施惩戒。此外,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案件,首次纳入“黑名单”惩戒范围。

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章程表示,被列入“黑名单”的当事人将受到全市20个部门实施的18项联合惩戒。同时,国税稽查部门也将定期在市局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布税收违法信息,通过社会监督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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