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暂估在汇算清缴时调整吗

2026-02-10 09:29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414

导读:每次年末的时候,是企业进行年终核算,汇总一年的财务状况、企业经营情况的时候,企业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在年底的时候,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对企业的一些账务处理需要进行税务上的调

应付暂估在汇算清缴时调整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十六条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没有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发票及相关资料,其相应的支出是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的.

应付暂估在汇算清缴时调整吗

税务机关面对汇算清缴的这种情况要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十五条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这里面的特殊原因是指: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如果确实是这种原因,也需要企业自己去取得证明,也就是要自证.

如果企业对于暂估的真实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在汇算清缴前未取得相关的扣税凭证,但是已经在税前扣除了,那么税务机关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所以、企业在业务真实发生的情况下,对于暂估的成本费用在当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取得相关税前扣除凭证的,不能在税前扣除.

应付暂估在汇算清缴时调整吗?应付暂估在企业进行纳税调整的时候需要进行的账务处理,我们可以在上面的文章中了解到,除此之外,我们对于税务机关在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也给大家分析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家都在问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