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2026-02-17 14:29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442

导读:印花税是我国征收的税种中比较特殊的一种,它是按照合同进行贴花的。在会计上,其他的税种都是通过应交税费的科目核算的,但是印花税不一样。那么具体为什么印花税不通过应交

为什么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应交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原因:

税费是负债类科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应交税费——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上述所列税种的都需要先通过计算,然后再缴纳这一过程。不存在着与税务机关清算和结算的问题在计提后,未交前,就形成一项负债,所以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印花税属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存在着与税务机关清算和结算的问题。

所以企业在交纳的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在交纳时直接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据此,企业缴纳的印花税应当计入发生应税行为,也就是申报纳税月份的当期费用。但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印花税属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因此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而是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为什么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

1、立合同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我们都知道,印花税在会计上是计入税金及附加的科目进行处理的。因为印花税是不需要与税务机关进行清算的。另外,在税率上,印花税也是按照合同来贴花的。关于为什么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问题本文就介绍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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