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贷款时发生的利息支出,稽查局发现并要求调增,请问,这样可以吗?

2026-01-21 19:45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302

导读:公司贷款时发生的利息支出,银行给的是利息单,并加盖银行章,没给发票,稽查局发现并要求调增,请问,这样可以吗? 最佳答案: 般情况下向银行贷款真是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列支,以前银行发票开具不严格可能给部分客户利息单入账的情况,各地税务机关对利息单是否可以税前列支把握尺度可能不一致。鉴于银行的特殊性,建议贵公司与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协商,证明

公司贷款时发生的利息支出,银行给的是利息单,并加盖银行章,没给发票,稽查局发现并要求调增,请问,这样可以吗?

最佳答案:

般情况下向银行贷款真是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列支,以前银行发票开具不严格可能给部分客户利息单入账的情况,各地税务机关对利息单是否可以税前列支把握尺度可能不一致。鉴于银行的特殊性,建议贵公司与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协商,证明企业的利息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国税函[1995]第156号,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范围。

对于不征营业税的利息收入出具利息清单即可,对于应税的贷款利息收入,应按规定开具发票。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你这种情况只有和税务局进行协商,怎么处理可以尽量的减少企业的损失的。

回答2:

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你可以要求稽查局拿出相关的税收处罚文件最为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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