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会通过议案促规管财务中介

2026-01-30 17:24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99

导读:香港立法会昨日(8日)通过无约束力的议案,促请政府立法规管财务中介。提出动议的香港工联会麦美娟表示,财务中介骗案令无数的受害者和家庭遭逢噩运,而业界希望政府考虑设立从业员发牌制度及《操守守则》,同时要求政府持续採取严厉执法行动。对于议案通过,麦美娟指今次发放三个信息,就是向不法分子说不、向政府表达全面监管的诉求,以及我们正在採取一切必

香港立法会昨日(8日)通过无约束力的议案,促请政府立法规管财务中介。提出动议的香港工联会麦美娟表示,财务中介骗案令无数的受害者和家庭遭逢噩运,而业界希望政府考虑设立从业员发牌制度及《操守守则》,同时要求政府持续採取严厉执法行动。对于议案通过,麦美娟指今次发放三个信息,就是向不法分子说不、向政府表达全面监管的诉求,以及“我们正在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去防止这些令市民受害。”

放债人牌照须更严格

麦美娟昨日表示,香港政府于2016年4月推出更严格规管放债人的措施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要求政府全面检讨并修订《放债人条例》,将条例的适用范围扩大至监管经营与放债相关业务的公司或机构,并落实设立财务中介牌照制度,以直接规管中介公司。议案亦指出,要求政府为放债人牌照进一步施加更严格的牌照条件,包括引入“注册资本”。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总结发言时表示,新措施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聚焦处理中介向借款人收取高昂费用问题。如果考虑设规管中介制度,是需要大幅修改法例或制订一套新法例,而立法界定“中介”涉及复杂问题,需要长时间谘询,不是即时处理向借款人滥收费用的最佳策略。最终立法会通过麦美娟提出的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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