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怎么填

2025-12-18 15:57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4872

导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那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如何申报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怎么填?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吧。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怎么填

  1、“企业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按上年计税工资平均人数填写。

  2、填写后,按照税务要求进行申报缴纳。

  3、不能少交钱,因为残保金是按人数计算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表上就有平均人数,所以,少交一看就能查出来的。

  4、“本单位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年计税工资数

  5、“按50%标准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本单位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0%。

    注:残保金各地缴费比例有所不同,请按照所在的缴费比例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怎么填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缴纳和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缴纳及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一、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申报缴纳地点

  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三、申报缴费期限

  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

  四、申报缴纳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其他税费缴款方式一致。

  五、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怎么填小编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8年年审时间8月31日截止(自2019年开始,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进行申报年审。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关注我们的资讯平台,学习更多会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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