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钱借给其他公司,收到利息后,怎么确认

2026-01-24 18:24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466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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