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才有利润,前三季度亏损,是按弥补后的累计利润交所得税吗?

2026-01-25 18:41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86

导读:第四季度才有利润,前三季度亏损,是按弥补后的累计利润交所得税吗?如果不是,那就多交税了,还要申请退税吗 ?季报写着2018.10-12月,我是不是不能按全年的累计利润交,而且要按第四季度的利润交? 最佳答案: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格式及其填报说明即可看得出来。 根据“填报说明”,预缴税款计算只有本年累计金额一列,并

第四季度才有利润,前三季度亏损,是按弥补后的累计利润交所得税吗?如果不是,那就多交税了,还要申请退税吗 ?季报写着2018.10-12月,我是不是不能按全年的累计利润交,而且要按第四季度的利润交?

最佳答案: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格式及其填报说明即可看得出来。

根据“填报说明”,预缴税款计算只有本年累计金额一列,并无本期金额一列。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本年累计金额”列第15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所谓“本年累计金额”,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也就是说,应补、退所得税额=(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金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税率-减免所得税额-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以上数据当然皆为累计金额;很显然,截止四季度的累计利润总额当然是抵补了前三季度亏损后的数额。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所得税报表上面是累计金额的,四季度盈利实现弥补三季度再来看是否缴纳所得税的。

回答2:

本年累计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所以你应该是先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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