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城建税的时候需要在税金及附加后面设置二

2026-02-22 17:59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771

导读:在会计上,对于企业在经营中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是有两个核算的科目的.一个是应交税费,一个是税金及附加.这两者其实核算的内容大致上是相同的,只有增值税例外.那么计提城建税的时候

计提城建税的时候需要在税金及附加后面设置二级科目吗

要不要在"税金及附加"下设置"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堤围费"明细科目,这要看你们企业是否经常发生会计确认收入与税法确认收入不一致的情况.一般情况,企业不需要在"税金及附加"下设置明细科目,但企业经常发生会计确认收入与税法确认收入不一致的业务,从企业管理的需要出发,也可以在"税金及附加"下设置明细科目.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收取客户预收款的情况下,会计不确认收入但税法将其视为收入,要交纳税金及附加.因为会计不确认收入,因此税金及附加就不做会计处理,只有"应交税费"进行会计处理."税金及附加"属于损益类会计科目,它是按照会计立场进行核算,口径与税法不完全一致;"应交税费"是会计站在税务立场进行核算,口径与税法完全一致.

计提城建税的时候需要在税金及附加后面设置二级科目吗

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科目?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企业应当设置"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其中,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企业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者清算的问题.因此,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计提城建税的时候需要在税金及附加后面设置二级科目吗?对于这个问题,上文中的解答是一般是不需要设置二级科目的,只要直接计入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企业有需要,也是可以设置的.一般就是设置印花税、房产税、附加税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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