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行业正面职业形象 浙江注协出台三新规定

2026-01-04 13:23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77

导读:近期浙江注协召开了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几个办法,修订了《浙江省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惩戒办法》、新出台了《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 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评选办法(试行)》、《浙江省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不良职业行为记录制度(试行)》。 浙江注协之所以出台这些制度,是基于如下认识:在几乎是全球范围内面临注册会计师行业

    近期浙江注协召开了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几个办法,修订了《浙江省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惩戒办法》、新出台了《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 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评选办法(试行)》、《浙江省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不良职业行为记录制度(试行)》。    浙江注协之所以出台这些制度,是基于如下认识:在几乎是全球范围内面临注册会计师行业信誉危机的气候下,全社会都在大力开展诚信建设。针对这一行业内外的形势,浙江注协认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对违规、违纪现象的惩戒,也要树立行业正面职业形象、弘扬正气、表彰先进,为此以注协与评协的合并为契机,修改完善了《惩戒办法》,新制定了《行业不良职业行为记录制度》和《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评选办法》。     有关三个法规,请访问视野法规库(law.esnai.com)如下地址http://www.hao-kuai-ji.com/search_result.asp?typeid=228&parentid=103     感谢浙江注协 戴祥波先生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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