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扣除资料的采集有时间规定吗?

2026-01-21 19:41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82

导读:是否可以需要缴税的时候,再填附加扣除项? 最佳答案: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

是否可以需要缴税的时候,再填附加扣除项?

最佳答案: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既然是收集专项扣除的资料肯定是有时间期限的,建议咨询下当地税务局工作人员的。

回答2:

员工个人资料的采集我们这是要求在1月份准时提交税务局的不能逾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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