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的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2025-12-18 11:49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3048

导读:进项税额转出就是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时,税务局不让那些已经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借方数额进行抵扣。今天小编给大家讲解招待费的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精彩内容大家不要错过哦。

  招待费的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进项税额转出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

  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

  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通常是因为违背了增值税可抵扣的性质,具体原因一般包括:

  1、将不能抵扣的部分计入抵扣金额内;

  2、改变用途,原来可以抵扣变为不能抵扣;

  3、按比列分摊计算、划分可以抵扣与不能抵扣的部分;

  4、发生财产的非正常损失。

  会计分录为

  借: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

  或者:

  取得发票未认证之前:

  借:业务招待费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在发票认证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因为不得抵扣,同时:

  借:业务招待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招待费的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关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发生需要转出时: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月底进行结转时:

  借:应交税法-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出现在发生以下两种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补充:退货不属于进项税额转出,而是直接凭对方开过来的"销项负数"发票直接冲减进项税额,也就是:

  借: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项税额(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以上就是招待费的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的主要内容,大家都学会了吗?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服务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用以抵扣其销项税额。如果原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不能产生对应的销项税额,则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失去抵扣的来源,需要做进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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