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建设卫生院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吗?

2026-01-08 19:35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89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第八条规定:“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 (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医院,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第八条规定:“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

(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医院,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内专门用于提供医护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镇卫生院应该是属于免征范围内,但急救中心还需要另做判断,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局。

回答2:

只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内专门用于提供医护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可以免征耕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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