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支付医疗赔偿款会计分录

2025-12-18 12:18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555

导读:医疗赔偿款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那么大家知道医院支付医疗赔偿款会计分录怎么写吗?下面我们就来请教一下专业人士。

  医院支付医疗赔偿款会计分录

  医院支付医疗赔偿款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不能税前扣除,如果有双方协议就可以了。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赔偿款的会计分录

  收到赔偿时直接作营业外收入就可以,没有收到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备注,不需要做账,给客人赔偿款,直接做营业外支出

  收到赔偿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给别人赔偿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医院支付医疗赔偿款会计分录

  医疗事故赔偿金的结算方式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2 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都应采取一次性结算的方式,由医疗机构一次性全部支付,不采取分期或者定期金的方式。该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 条第2 款的规定有所不同。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等项目原则上一次性支付,但是,该解释规定了例外的情形,可以采用定期金的方式。

  赔偿义务人可以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同时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侵权责任法》对给付方式的规定又有新变化,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这给了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进行协商的自由。如果医疗机构一方有困难,不能一次性支付,可以在提供担保情况下分期支付。

  以上就是医院支付医疗赔偿款会计分录的编制方法,大家都学会了吗?会计分录在实际工作中,是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实现的,它是保证会计记录正确可靠的重要环节。会计核算中,不论发生什么样的经济业务,都需要在登记账户以前,按照记账规则,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确定经济业务的会计分,以便正确地进行账户记录和事后检查。所以,大家一定要掌握会计分录编制技巧。

大家都在问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