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小城市应当如何划分,确定土地使用税计税税额?

2026-01-16 21:40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352

导读: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七条规定: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现行的划分标准是: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50万以上的,为大城市;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20万至50万的,为中等城市;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

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七条规定: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现行的划分标准是: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50万以上的,为大城市;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20万至50万的,为中等城市;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2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

回答2: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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