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营改增后热点问题报税无忧

2026-01-22 13:57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347

导读: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是哪种情况需要填写,这张表是每家企业都要做吗? 答: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

 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是哪种情况需要填写,这张表是每家企业都要做吗?

 

答: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在预缴增值税时需要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2企业何时需要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答:对于新老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在电子申报客户端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时,《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作为附表填写。

 

3营改增后,娱乐业纳税人如何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和之前有啥不同?

 

答:对于符合条件的从事广告业和娱乐业的纳税人,在填报完增值税申报表后,再独立填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而原营业税纳税人不需要填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填写完营业税申报表后由系统根据营业额自动带出。

 

4涉及到即增即退业务的企业,即征即退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都要在主表里面手动填写吗?

 

答:根据现行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即征即退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在主表里仍需企业手工填报。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2”栏进项税栏,“即征即退项目”列下的进项税金额是只能填写专属软件产品的进项税额吗?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按照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分摊的进项税额是否也填写在此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根据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时,对于软件产品所发生全部进项税额均应填列在第“12”栏的“即征即退项目”列,其中也包括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6我们是一家一般纳税人建筑公司,现在只有两个老项目在施工实行简易征收,我们5月20日买了一个电脑服务器1万元,税金1700元,请问我们5月份的纳税申报表填写哪几个表的哪些项目,如果到2017年1月有新项目按一般计税办法计税的话,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又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呢?

 

答:你公司在所属期5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填入附表一和主表。根据政策规定,专用于简易征收项目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销项税额。购入的电脑如果不专用于简易征收项目,相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申报时应填入附表二,本期没有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的,相应进项税额形成留抵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7我们企业是自行开发软件的一般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在填报申报表时发现现在主表的样式和过去不一样了,将即征即退项目单列了,请问我们应该如何填报申报表?

 

答:一般纳税人适用的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的一个主要变化就是将“即征即退项目”作为单独填列的项目,而不再是作为“全部项目”的其中数。因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首先要做好即征即退的备案登记,同时在填报申报表时应区分“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取得的进项可以在“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中分摊:

 

“即征即退项目”列:填写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退)税数据。

 

“一般项目”列:填写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以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免)税数据。

 

8我公司有跨区经营不动产出租,按规定,要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我们去办理时,预缴税款表上填的税款所属时间是2016年5.1-5.31,但是税务机关开给我们的税收缴款书的所属时间是2016年6.1-6.30,请问,按这个缴款书交的税款能不能在2016年5月的纳税申报中抵减应纳税额?

 

答:该税收缴款书需交纳入库后,可以在2016年5月的纳税申报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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