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凭证

2026-01-22 14:21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29

导读: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将取代营业税, 未来增值税将占国家 税收总收入的40%以上 ,成为我国绝对第一大税种,对于纳税人来说增值税的管理,发票进项管理将是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

 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将取代营业税,未来增值税将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的40%以上,成为我国绝对第一大税种,对于纳税人来说增值税的管理,发票进项管理将是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可以知道,下列四类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笔者根据以上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整理归纳出了以下十类增值税抵扣凭证,同时,每类发票有啥注意事项,笔者都将为您一一细解: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文件规定:

从货物销售方、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提供方取得,是最主要的扣税凭证。纳税人应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逾期不得抵扣。

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应当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未加盖发票专用章。自行打印销货清单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不得抵扣。

票样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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