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开红字发票

2025-12-30 15:43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354

导读:红字值税发票是用来冲减已经开具的蓝字发票.当发票开错了或是别人退货等情况下,已经开了发票了,这时候可以开红字发票来冲抵开错的发票,红字发票的金额等都为负数.红字增值税发票

什么情况下开红字发票

(1)首先说明,应该这样理解.红字发票无论什么情况下都应由销售方开(你想想蓝字是销售方开的,现在要冲,当然是销售方开红字啦);但是,为了要开红字发票,之前还有一个手续是到税局申请《开具通知单》,关于这一环节,某些情况下由销售方进行,某些情况由购货方进行.

(2)情况一:购货方向主管税局申请《开具通知单》,将《开具通知单》交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税法依据是:《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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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3)情况二:销货方自己向主管税局申请《开具通知单》,根据《开具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税法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7]18号》:

"(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四)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如果在当月且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即时作废了--税务小魔怪注)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4)根据以上的"白纸黑字"非常清晰的税务文件,国税发[2007]18号是对国税发〔2006〕156号的补充(你看文件名称"补充通知"和内容就清楚了),其明确了(或者讲更正了)"开票有误"时的正确操作.也就是说,如果购买方发现销售方开票有误(包括开具发票的税号有问题),应该由销售方去税务局开具通知单.

(5)最后有个善意提醒,红字发票的流程整体来讲也是必须在90日内(因为你的票是09年前开具的),抓紧时间,否则,对方要交税,你又不能抵税,真是欲哭无泪.

什么情况下开红字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流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关于什么情况下开红字发票小编做了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售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通过开票系统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提示: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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