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款利息怎么做账

2026-03-19 14:01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526

导读:对于借款利息来说,税法上有着明确的规定,有些情况取得的发票不能抵扣,如果两个单位之间的呢,那就要看一方属于什么公司.针对这些内容,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款利息怎么做账?下文马上为大家仔细解说,有需要的可以看看.

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款利息怎么做账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收入怎么处理,借款单位的财务部门和放款单位的财务部门做的会计分录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金融类企业,那这利息作为营业收入核算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如果你们是非金融企业,那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可以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

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即不超标的利息准予扣除.

借款企业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对方去税务代开发票,企业支付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款利息怎么做账

民间借款利息的规定

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不支付利息.

第二,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三,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以上资料讲述了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款利息怎么做账,账务上主要会用到财务费用,应付应收利息等等,每个月都会产生利息,但有时候并不是当月就支付,所以当月要计提,支付时再结转.好了小编的解说就是这样,感谢大家的关注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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