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营业税起征点提高

2026-01-07 18:43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149

导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市财政局、地税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厦门营业税起征点作出调整,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营业额600元提高到2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市财政局、地税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厦门营业税起征点作出调整,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营业额600元提高到2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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