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公开谴责长江控股及相关人员

2026-01-03 15:29 来源:好会计 阅读量:231

导读:(作者:华强 刘欲晓)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公告,因长江控股延迟披露重大违规担保及重大诉讼事项,决定对该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经查,长江控股于2000年12月至200

(作者:华强 刘欲晓)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公告,因长江控股延迟披露重大违规担保及重大诉讼事项,决定对该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经查,长江控股于2000年12月至2001年12月间为潜在的第一大股东四川泰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了2亿元以上的担保,超过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另查明,该公司在2002年1月至2月间所涉及的诉讼事项累计金额为8270万元,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对于以上重大违规担保事项和重大诉讼事项,长江控股迟至2002年4月才予以披露。上证所认为,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及其董事予以公开谴责。(华强 刘欲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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